陳太接殺人王刀片信 罵李柱銘「漢奸」 促勿為伍

【明報專訊】宣誓正式就任立法會    議員才3天的陳方安生    ,昨日收到一封由自稱為「殺人王」寄出的刀片信件。信內大罵民主黨    前主席李柱銘    為「漢奸」,指陳太    不要再與他為伍,否則應「自殺」,最後

更用粗言穢語辱罵陳太。陳太的辦公室職員隨即報警,警方暫把案件列作刑事恐嚇處理,並由中區警署跟進調查。

陳太透過辦公室發言人表示,她對事件非常關注。據悉,警方高度重視今次事件。


警列刑事恐嚇處理

陳太的義工在昨日下午4時許,如往常般到立法會替陳太收集信件,之後隨即帶回陳太位於中環    的競選辦公室。當該名義工把有關立法會會議文件交給陳太之後,陳太因事先行離開辦公室。義工其後把其餘信件拆開,赫然發現其中一封信件,署名為「殺人王」,在前日寄出,信件除了有辱罵字句外,還附有一片以膠水黏附的剃鬚刀片,信封只寫「立法會陳方安生」。辦公室職員在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信件有恐嚇成分,於是決定報警。

指陳太不改過「要自殺」

「殺人王」在信中要求陳太「不要與漢奸賣國賊為伍,回頭是岸吧」,又指陳太如果沒有「李漢奸」出馬,又怎樣能進入立法會。

「殺人王」又稱,「李漢奸叫傻仔雄及泛民的小嘍囉踏場打擊葉劉信心」,認為此等人只有天收拾他們,值得槍決斬首。「殺人王」更恐嚇陳太﹕「如不改過,你要自殺,漢奸賣國賊李柱銘亦要自殺!傻仔雄亦要自殺!何俊仁    亦要自殺!」「殺人王」更以粗言穢語辱罵陳太,稱這是全港600萬市民忠告。

警方7時接報,兩名警員前往陳太辦公室調查近一小時,其後檢走信件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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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如行政長官選舉的港島區立法會補選已經塵埃落定,不過新聞仍然源源不絕,先有葉太說自己敗於抹黑短訊,然後有曾局長的人身攻擊,這次的是刀片信事件。



其實我想說的是無論葉劉也好,曾局長也好,還是這次的「殺人王」先生也好,你們知道代議政治的最重要意義嗎?

那就是無論多少,只要你是輸了,是少數的那方,那就拜託你們輸得乾脆一點,因為選舉勝出者是較多數人的選擇!


(不要跟我說什麼希特勒也是民選的。若要說民主的弊處我想只有法革後的白色恐怖時代才可以成立,不過那個出現的原因也是時代性的,到了現代時會再出現白色恐怖的機會又不如那時代,重點是這是題外話(喂))


在代議制度以下陳太被選出來以後便是代表我們香港人的議員!(不論是港島還是其他地區)因為是我們用手上的票把她送進議會的!(雖然我選陳太的動機不純,但是我也就是把手上的一票投了給她)


現在你們這樣侮辱她不就是在侮辱我們香港人了嗎?

還有動不動便叫人去自殺,你是日本武士嗎?動不動便切腹...

只有沒水平的人們才會在沒事可再說的時候用那些空洞而沒水準的語言,有人看過美國的反戰人士叫布希去自殺的嗎?
有人見過英國的政客會那麼沒風度地翻十多年前的帳還要那麼不留情面的嗎?

這些都只會在中國人的地區才會看到!
(是歐洲人的教養較好...還是只有他們才能掌握政治的真義呢?

這個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所有人都是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行事,這些比較「理性」的想法,要到什麼時候中國人才會認清?

滿腦子只有正邪之分,滿腦子都是別人作主的想法在什麼時候才能被消除?




...這次事件給我的感覺是:這樣的恐嚇信不代表些什麼,只是代表了香港的建制派實際上的支持者是些怎樣的人罷了(這樣可能是一竹桿打一船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連自己投票給誰也不清楚,只是被告知要投給葉劉,又有多少人是被上司告知要投票給葉劉,還有多少人是被十成按揭影響投票意向,但是這些事都給人一種感覺便是香港沒有條件玩選舉,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選舉的重要性!

建制派所走的路線是吃喝玩樂綁票路線,而民主派走的是你不知我追求什麼,甚至連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自己在追求的是不是民主的民主路線,(其實詭異得很耶

不過我抱的心態是,「你做了什麼出來便由自己去承受結果」,


倘若這次中產人士不走出來投陳太一票,到23條惡法真的再上馬時便就是你們哭也沒怎法,因為那是你們的選擇。
倘若未來香港的政壇盡是建制派令議會變成橡皮圖章時,也是選民的選擇,我們只有順從。
倘若自己手上的一票不好好考慮便因眼前的利益而投票,最後選出只會唯唯諾諾的白痴也是選民的選擇!


全都只不過是選民的選擇罷了!

民主就是一個提供選擇的制度,若是大多數的選擇,是大多數人的願望,少數人便服從好了。


就算最後是令香港的政治變得與民主愈來愈遠也只是選民的選擇(大前題是大家想要的是不是這樣)

若果民主只是少數人想要的事我話,我無話可說,可能因為這裡始終也是中國人的地方,即使有多少外國的特質,中國人也不想要自己去承擔責任,只是想要有個人帶領,他做得好便大家都好,他做得不好便有個人可供大眾出氣
吧?

中國人都是這樣想的吧?沒錯。



不過若說陳太「忽然民生」,你們的葉太不也是「忽然民主」嗎?

我倒是不相信一個當年用這麼殘暴的方法推銷23條的人會在現在支持民主...


警方,如果你們還是市民的公僕而不是政府的爪牙的話,便請你們盡可能全力調查這次的事件,因為這次的事件可是跟我們的代議政治的尊嚴有關的呢。


若然連議員也做到那麼沒尊嚴,又有誰可能幫我們市民維護我們的尊嚴?



還有李柱銘到底是不是漢奸還值得商榷,

到是你們所謂的愛國必先愛黨是愛國,還是真的愛著這個國家,希望她有所進步是愛國呢?我想這是值得所有整天都在把愛國掛在嘴邊的人應該好好思考一下的問題。


若果前者是愛國的話,那我也去當漢奸好了,我這輩子也不會成為一個愛國的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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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虛=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