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組織想說的話,終於想到應該怎樣說了。

 

一直以來,個人對那種「小孩子不懂分辨該看和不該看之物」的言論很反感,

 

 

到底什麼是不該?

 

又應該由誰來決定不該?

 

由那些將大衛像和文藝復興時期作品視作淫褻物品的清流人士來決定嗎?

還是由那些說自己沒時間教小孩的父母來決定?

 

 

如果你們認為慾望,身體部份是那麼的不堪的話,那請你們不要自認為人類,

 

只要是人類便會犯錯,便會有慾望,這是一定的事,因為我們心裡都有黑暗,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一早便是耶穌基督了,還需要做那麼多嗎?

拜託你們有一點人類的覺悟好不好?並不是說人是因為是人類所以可以犯錯不用改,但是請不要幻想我們不會做錯,

 

我們有時候會犯錯,有時候會墜落,因為我們是人,不過當然不代表我們不用改過,

但是請不要自我感覺良好地覺得基督徒不會犯錯好不好?

 

說回來,人類的身體是美好的,個人一直都是這樣想的,只要不是過度,只要帶著愛的話,結合是美好的一件事,當然欲望也是,

 

本人當然也反對為色情而色情的情節,特別是那些莫名其妙的成人雜誌,

 

但請不要將所有人的感情和對美的追求都沾污了,如果你看大衛像是會想到去些污穢不堪的事,那是你的問題,

 

簡單點來說,污穢的是你們的思想,請不要將這些思想投射到一件藝術作品之上。

 

 

另外,也請那些高聲疾呼自己沒時間教小孩所以要政府收緊審查的家長們自重。

 

 

個人認為,香港現在很多問題是在於家長們沒時間管教孩子,又或是方法錯誤而做成的,

 

說到這裡想起一件事,可能可以從中看出什麼?

 

還記得有一次在商埸還是街上看到一個橫衝直撞的孩子,路上人很多,但是那孩子還是自顧的跑起來,而且不看到底有沒有人在前面,此時那孩子身後面一個大人開口說「要小心一點,不然被別人撞到便不好了。」

 

 

我聽到這裡的時候不禁有點心寒,那孩子長大以後會成為一個怎樣的人呢?

 

明明是那孩子在不顧其他人,但卻被他的親人正當化了他的行為,甚至將那個根本是自找的結果當成別人的錯誤,

 

「橫衝直撞所以撞到其他行人」被說成「行人主動撞過來」,這個孩子長大以後應該會將自己的錯誤都推在別人身上吧?如果在這樣的親人的照顧下成長的話。

 

這便是我們現在香港正在當孩子的父母的其中一批人,

 

 

不說題外話了,回來說有關審查的問題,

 

如果沒時間,又或是沒準備,又或是沒覺悟的話,一開始便不要決定生孩子好不好?

反正現代的社會避孕的方法多得很,甚至來埸柏拉圖式戀愛,沒有身體接觸也好啊,

 

沒好好地盡自己父母親的本份,卻去責難這個社會,這是什麼邏輯?

 

會跟自己的子女一同看電視,會跟自己的子女一同去逛書店,會跟自己的子女一同去看電影的父母,需要擔心審查不夠嗎?

 

既然在自己的子女身邊教他們什麼是應該,什麼是不應該的時間也沒有,那你們憑什麼說自己是孩子們的父母?

 

將監護人的身份和本份丟給別人做,這樣的父母親實在太多了。

 

可能真的有些人會做不到這樣的事,因為他們要賺錢養活自己的家庭,在香港還是有些一份工的薪金不到$5000的人,這個事實在香港的而且確存在,

 

但這些絕對不會是那些有空可以在立法會大聲疾呼自己沒時間教孩子的「家長」所面對的問題,請不要在這裡自欺欺人了。

 

 

個人知道本人是在一個很幸福的家庭長大,因為本人的父母親有承擔自己的責任。

 

「你以為我們不懂說粗話嗎?我們也會,只不過我們知道什麼是應該說,什麼是不應該說的。」嗯,在這樣以身作則的父母親的照顧下長大的本人會知道什麼是個人的底線,什麼是該做的,

 

 

覺得孩子不能分辨是非的同時,好好地也想想到底應該由誰教他們明辨是非吧?家長們。

 

 

 

最後便是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基督徒,特別是那個在立法會語驚四座的牧師先生。

 

 

有時候會想,如果個人要跟明光社之流同樣自稱基督徒的話,倒不如不作基督徒好了。

 

到底他們憑什麼自我感覺良好地自稱基督徒去說那麼多?

 

 不是用基督教的教義去反對將同性戀納入家庭範圍的人憑什麼在被攻擊時躲在耶穌身後?

 

「加入保障同居同志的條文,會造成「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甚至成為「養鴨一族」等種種惡果。」

用這些東西來支持自己, 因此而受到大眾的攻擊,然後才躲在耶穌身後面是什麼意思?

 

請你們回來找過別的理由來說服我吧,

 

說因為聖經說過「神看一男一女的結合是美好的」,用這樣的理由去說服其他人,才是一個基督徒應該做的事,

 

雖然現今政府講求政教分離,這樣的說法可能不為一部份社會人士接受,卻還能讓人看出你是一個基督徒,相信有理性的人都會接受你們這立場,但用那些既難聽,又危言聳聽的說話,還以為自己詞鋒銳利,自我感覺良好,這只會讓人覺得基督教是那麼的強詞奪理,橫行霸道,這不是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行為,耶穌當然認為通姦是犯罪,但他真的沒丟石頭這個是事實。難道這事實還要由其他基督徒點出來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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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虛=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