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有其中兩條戒律:

「不妄語,不兩舌」


聖經十誡中也有「不可以作假見證陷害別人」



用來送給某人就最好不過。


我說我沒做過就沒做過。

甚至我旁的也說沒說過我有不高興和有拍桌。

請不要撥電話過來跟我說一大堆有的沒的。


不過原來你有被害妄想症呀?女人。

我可是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你有偏心於什麼人啊?
我只是說了一句:「啊呀,我兩條答案加起來才有那同學的一條答案的分數呢~」和半堂以後的一句:「如果不收回來更改便會對其他人不公平。」

對不起....兩句說話是分開說的。

一起說的版本只是你自己說出來的好不好????
而且我亦無意在你偉大的一科中拿什麼高分,畢竟我只是個只重利益的小人,與你偉大的儒家思想可是完全是道不同不相為謀的。

簡單點來說一句便是少在自己的臉上貼金了,我可是一點不高興的心情也沒有。


我承認,我是憤怒了,在那人打電話過來以後。






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紫虛=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